根据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西城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西教发[2015]9号),符合回西城区升初中的外区县、外省市小学应届毕业生,按如下程序办理回区手续:
一、办理时间:
5月4、5日(周一、周二)。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办理地点:
西直门内南草厂街63号(西城经济科学大学院内南侧平房) 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
三、办理回区手续所需材料:
(一)在外区县小学就读回西城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1.由原小学打印、原区县招办审批盖章同意转出的《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表》;
2.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跨区升学:
(1)居民户口需提供学生西城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西城区单位集体户口的学生需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单页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单位开具的法定监护人在该单位工作的在职证明和在西城区居住的证明。
3.以实际住所地为依据跨区升学:
提供学生的北京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法定监护人(父母)为房主的西城区房屋产权证,和学生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外省市小学就读回西城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1.外省市就读的小学开具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证明(请注明学生姓名、毕业时间、全国学籍号,加盖学校公章);
2.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回区升学:
(1)居民户口需提供学生西城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西城区单位集体户口的学生需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单页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单位开具的法定监护人在该单位工作的在职证明和在西城区居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