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2011年初中招收
艺术、科技、体育特长生工作方案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京教基二〔2011〕8号)和《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1年初中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海教发〔2011〕4号),为做好2011年初中艺术、科技和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招收艺术、科技特长生的学校必须是经市教委认定的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北京金帆书画院、北京金鹏科技团、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以及承担实验任务、课题的区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科技教育示范学校。(招生学校名单、计划见附表1、2)
(二)艺术、科技特长生资格认定主要依据市、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节及传统性科技类比赛的获奖成 绩。对艺术类专业水平确实突出的学生,经所在学校推荐,也可对其进行艺术特长生资格认定。
(三)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学校必须是经市区教委认定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且具备开设该项运动的体育场地、所需设备和专业师资。该运动项目在本校较为普及,并在市区比赛中成绩突出。
(四)体育运动项目的选择应适合学生特点,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且该项目列入市、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比赛。
(五)对于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及个别条件要求较高又不宜普及推广的运动项目,目前不设体育传统校,但为了使上述项目爱好者,尤其是有培养前途的学生能发展其特长,有条件的学校经区教委审核批准可以招收这方面的学生。(招生学校名单、计划见附表3)
二、申报特长生的条件
申报特长生的小学毕业生应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并且特长突出、专业功底扎实,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体育特长生还需身体健康,能坚持较大强度的运动训练。
(一)艺术特长生的条件
2010年5月至2011年4月期间,在市、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各类艺术竞赛中,获器乐(含西洋管乐、弦乐、打击乐、民乐、键盘乐等)、声乐、舞蹈、朗诵、戏剧、美术等个人项目市级纪念奖(含)、区级三等奖(含)以上获奖者及集体项目纪念奖(含)以上的骨干队员。全国戏剧小梅花荟萃活动获得金奖者。全国和北京市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三等奖(含)以上获奖者。
市、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各类艺术竞赛主要包括:北京市第十三届、第十四届学生艺术节;2010年5月至2011年4月期间委托海淀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承办的器乐、声乐、舞蹈、美术、朗诵、戏剧等十一个单项比赛。
虽未参加市、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艺术比赛,但个人某项专业水平突出,含:西洋管乐、弦乐、民乐、打击乐、舞蹈、声乐、戏剧(京昆、黄梅戏、豫剧、越剧、评剧等),可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认定资格后参加报名。
(二)科技特长生的条件
2010年5月至2011年4月期间,在市、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各类科技竞赛中,获得市、区级三等奖(含)以上者及获得全国发明专利证书者。
市、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各类科技竞赛主要包括:市、区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建筑模型竞赛、航海模型竞赛、航空模型竞赛、金鹏科技论坛、电脑机器人大赛、电子技术竞赛、业余电台比赛、单片机(智能控制)比赛、无线电测向比赛、电子制作比赛、头脑创新思维大赛(简称DI)、头脑奥林匹克竞赛(简称OM)、天文(观测、摄影、论文、知识)竞赛、计算机知识技能赛、世纪杯计算机竞赛、奥林匹克信息学竞赛、未来工程师竞赛、科学建议奖等科技类竞赛。
(三)体育特长生的条件
1.田径。2010年海淀区秋季小学生田径运动会、2011年海淀区春季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得前六名、各学区田径运动会获得前三名者。
2.游泳、乒乓球、跳绳。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小学生游泳比赛中获得前六名者。
3.篮球、排球、足球、棒球、垒球、曲棍球。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在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4.健美操、艺术体操、武术。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在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小学生健美操、艺术体操、武术比赛中获得前六名者,或通过健美操、艺术体操、武术、竞技体操等级者。
5.定向越野。参加2010年北京市中小学生定向越野比赛者,或2011年海淀区中小学生定向越野比赛前六名者,获得北京市青少年阳光体育证书两星级以上标准(包括两星级)者。
6.手球、板球、跆拳道、拳击、射箭、散打、柔道、击剑、民族传统体育。身体素质较好,专项技能突出,柔韧性、灵敏性、协调性较强,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虽未参加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以上项目正式比赛,但身体素质较好,专项技能突出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校认定资格后参加报名。
所有申报体育特长生者,必须进行专项素质测试,按成绩排列录取。
三、录取工作程序
(一)5月5日前,各小学负责安排对符合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进行登记、报名工作。
(二)5月6日上午,各小学初审后,按照艺术类(分为获奖、推荐两部分)、体育类(分为获奖、推荐两部分)、科技类分别造册,持名册1份(附电子版,excel格式)及获奖证书原件(符合申报条件证书1件即可),到学区进行特长生资格审核。
(三)5月9日,各学区审核后,按照艺术类(分为获奖、推荐两部分)、体育类(分为获奖、推荐两部分)、科技类分别造册,将汇总后的名单发送至特长生招生专用电子邮箱(E-mail: tezhaogongzuo@126.com),由区教委审批。
(四)5月13日上午,各学区持资格审核通过名册1份(附电子版,excel格式),到区招生考试中心领取《2011年海淀区初中入学特殊收生报名卡(艺术专用、科技专用、体育专用)》(以下简称《特殊收生卡)》。
(五)5月14—15日,海淀区小学毕业生持《特殊收生卡》,已办理回海淀升学手续的外区学生持海淀区招生考试中心提供的入学登记号,到志愿报考学校进行报名登记。
(六)5月21—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具有招收特长生资格的学校对学生进行专业测试及综合考察。
1.艺术和科技
①5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北京金鹏科技团承办学校及其他具有招收艺术、科技特长生资格的学校对学生进行专业测试及综合考察。
②5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除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北京金鹏科技团承办学校外的其他具有招收艺术、科技特长生资格的学校对学生进行专业测试及综合考察。
2.体育
5月21日、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具有招收体育特长生资格的学校对学生进行专业测试及综合考察。
艺术、科技和体育获奖学生需持《特殊收生卡》、五、六年级《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海淀区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和认定专业获奖证书原件,艺术和体育被推荐学生需持《特殊收生卡》和五、六年级《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海淀区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到志愿报考学校参加专业测试。经测试合格,学校对拟录取学生现场收取《特殊收生卡》和专业获奖证书原件。
(七)5月23日,根据具体时间安排,各招生学校将初录名单,所招专业获奖证书原件和《特殊收生卡》报区教委审批。
(八)5月24-26日,区教委和各学校公示初录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小学要广泛宣传政策,认真为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办理相关手续,防止漏报。
(二)各具有招收特长生资格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市区教委相关规定,认真做好特长生选拔工作,做到不擅自提前招生,不随意扩大招生范围,不组织与之相关的文化课考试,不以任何借口巧立名目乱收费用,不随意变更和辞退经教委批准确认的特长生。
(三)各中学所招收的特长生原则上为海淀区应届小学毕业生。特长生招生计划未满额的,剩余计划取消。
(四)各中学要严谨、周密地组织好本校的测试工作,同时,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应急预案,保证测试工作有序进行。
附表:
1.2011年海淀区初中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
2.2011年海淀区初中科技特长生招生计划
3.2011年海淀区初中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