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小升初主要入学方式有对口入学、报考寄宿学校、小升初推优、特长生途径、随班就读等,各主要入学 方式具体要求如下:门头沟区小升初2013年入学工作日程
1、初中对口入学
(1)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含按本市户口对待的借读生),按照“对口直升”办法免试升入相应的初中学校。
(2)跨区入学: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可以申请回家庭新住址所在区县升入初中。申请到外区县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就读的小学领取并填写“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县入学申请表”,各小学进行初审后(户口与房产证必须一致),由学校携带相关材料(出具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及全家户口簿等有关证明)统一到区考试中心中招办办理审核手续;再由家长到家庭新住址所在区县教委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后将“申请表”交回原就读的小学,待考试结束后,依据登记区县的要求,将“申请表”交到登记入学所在区县。该生将由登记部门所在区县分配入学,我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3)跨片入学:小学毕业生,因家庭住址在区内变动,可以申请跨片到家庭新住址所在范围升入中学。申请跨片入学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只限于父母、监护人)及有关材料交到非对口中学进行初审后,由中学统一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中招办办理审核手续,审核合格的学生由区考试中心中招办,按照“适当调配”的原则分配入学。
2.就读寄宿学校
自愿要求进入寄宿校(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13年4月份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的体检证明。
3.推优生入学工作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初中入学推优工作。推优流程为:
(1)确定推优入学资格。依据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确定本区推优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具有推优入学资格学生的名单在小学校内公示。
(2)升学报名卡。具有推优入学资格的学生人手一卡,学生自愿到具有接收推优资格的中学登记,而后,具有接收推优资格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到考试中心领取推优生的升学报名卡。学生被录取后,不再通过其他方式入学,更不能跨区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将继续通过其他方式入学。
(3)结果公开。全部推优入学结果要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就读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
特殊教育学校要按时做好有就学能力残疾儿童少年的新生入学工作。小教科根据相关政策为入学学生建立“双学籍”。对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根据残疾程度,安排其入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保证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5.特长生招生
除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只能面向本区招收特长生以外,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特长生专项测试工作由体美科负责组织,并将学校名单和招生计划,于2013年6月底前报市教委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备案,同时向社会公示。
6.非京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到居住地附近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由教委规划科协调解决。
通过以上各种方式入学的学生,录取名单经区考试中心中招办确认后,即刻录入到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中。其中,全市小学入学名单由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导入到学籍系统,不得进行手工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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