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外区县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工作(简称跨区)
(一)工作流程:
1.4月28日下午4:00前:家长提出申请,小学审验户口本或住房证。学校将审验合格的学生在“海淀区初中入学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输机工作,并打印《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入学申请表》。对比2012年跨区政策
2.5月2日中午12:00前:小学将学生相关证明复印件和《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入学申请表》一起,送交学区。学区从“海淀区初中入学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出《跨区学生名单》,并按“名单”审验。对审验不合格学生,在“海淀区初中入学信息管理系统”中修改。
3.5月3日中午12:00前,学区持审验合格的《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入学申请表》到中招办盖章。
4.5月5—6日:家长持中招办审批盖章的《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入学申请表》和外区县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区县招生部门办理跨区登记手续。
5.5月7日上午:家长必须将经外区县招生部门审核同意接收,并加盖同意接收章的《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入学申请表》原件或复印件交回原就读小学备案,该生由登记部门所在区县分配入学,海淀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6.5月7日下午5:00前:学区将未成功办理跨区手续的学生名单电话通知中招办。
7.6月中旬:学校为成功办理跨区手续的学生通过“海淀区初中入学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初中入学登记表》发给家长,并通知家长按跨入区县要求交表。
(二)注意事项:
1.跨外区学生,只需本人户口在外区即可,不需全家户口。部分区县以父母房产作为跨区依据的,可让家长与外区县招生部门确定后,由学校办理跨区手续。
2.“八类人”和借读生若想跨区,请家长事先与跨入区县主管部门联系,确认对方区县可以接收后,再办理跨区手续。
二、回海淀区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招生区域工作(简称跨片)
(一)工作流程:
1.4月28日下午4:00前:家长提出申请,小学审验学生户口,需全家户口均在一起;对以父母房产作为跨片依据的,除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房屋产权证外,还需提供能说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学校将审验合格的学生在“海淀区初中入学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输机工作,并打印《小学毕业生跨片审批表》。
2.5月2日中午12:00前:小学将学生相关证明原件和《小学毕业生跨片审批表》一起,送交学区。学区从“海淀区初中入学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出《跨片学生名单》,并按“名单”审验。对审验不合格学生,在“海淀区初中入学信息管理系统”中修改。
3.5月3日中午12:00前:学区持审验合格的《小学毕业生跨片审批表》、学生相关证明原件,到中招办办理跨片审批手续。
4.5月6日:学区从“海淀区初中入学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出审批通过的“跨片”学生名册,并及时将结果通知家长。
(二)注意事项:
1.“八类人”和借读生不办理跨片。
2.学区到中招办办理跨片审批手续时,必须带户口本原件,以便中招办更准确地给学生分配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属招生区域。
3.“九年一贯制”学校:育英学校、育鸿学校和立新学校,必须及时将跨区跨片办法通知家长,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已办理了跨片手续的学生,如要参加推荐分配和特长生录取,由学区负责学生的审核工作。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