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外省户籍且在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需持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可申请回朝阳区2015年小升初。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办理对象
持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的非本市户籍且在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二、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朝阳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为学生开具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
2.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朝阳区的务工就业证明;
3. 学生在朝阳区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凭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4. 学生全家户口簿及出生证明;
5.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朝阳区的暂住证;
6. 毕业小学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为学生开具的“应届小学毕业年级学生鉴定材料” (含应届小学毕业生证明、学生全国学籍号、毕业评语及学业成绩)。
7. 学生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三、办理流程
1.开具就读证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5年6月2日至6月11日期间持相关材料到我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人民政府办理《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
2.办理登记手续。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于2015年6月15日(星期一)到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3. 领取录取通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5年7月3日(周五)下午13:30——16:00到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领取“2015年朝阳区初中入学分配情况告知单”。
4.办理报到手续。学生持“2015年朝阳区初中入学分配情况告知单”到分配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