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中入学科技、艺术特长生招生条件
申报艺术、科技特长生条件
申报特长生的小学毕业生应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并且特长突出、专业功底扎实,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
(一)艺术特长生的条件
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期间,在市、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或推荐的各级各类艺术竞赛中,或器乐(含西洋管乐、弦乐、打击乐、民乐、键盘乐等)、声乐、舞蹈、朗诵、戏剧、美术等个人或集体项目区级三等奖(含)以上获奖者。
市、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各类艺术竞赛主要包括:北京市第十五届、十六届学生艺术节;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期间委托海淀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承办艺术节个人单项比赛。
市、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各类艺术竞赛主要包括:全国戏曲小梅花荟萃活动获得金奖者。全国和北京市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三等奖(含)以上获奖者。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奖者。
虽未参加市、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艺术比赛,但个人某项专业水平突出,含西洋管乐、弦乐、民乐、打击乐、舞蹈、声乐、戏剧(京昆、黄梅戏、豫剧、越剧、评剧等),可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认定资格后参加报名。
(二)科技特长生的条件
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期间,在市、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或推荐各级各类科技竞赛中,获得区级三等奖(含)以上者及获得全国发明专利证书者。
市、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或推荐的各类科技竞赛主要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建筑模型竞赛、航海模型竞赛、航空模型竞赛、金鹏科技论坛、电脑机器人大赛、电子技术竞赛、业余电台比赛、单片机(智能控制)比赛、无线电测向比赛、电子制作比赛、头脑创新思维大赛(简称DI)、头脑奥林匹克竞赛(简称OM)、天文(观测、摄影、论文、知识)竞赛、计算机知识技能赛、世纪杯计算机竞赛、奥林匹克信息学竞赛、未来工程师竞赛、科学建议奖等科技类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