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次派位的办法
推荐参加第一次派位的学生名单一经确定,就进入第一次派位环节。
1.填报意向,要求如下:
(1)必须按照公办中学的收生区域选择学校;
(2)根据自己的意愿,填报1—5所中学意向。
2.计算机按照学生填写的意向顺序,根据中学名额,对学生进行随机派位。此项工作邀请海淀区委、区政府领导、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学校领导及教师、家长代表参加,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
3.派位结果通过各小学通知家长。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途径的升学,未被录取的学生可以继续通过其他途径升学。
二、申请就读寄宿制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有关规定
家长可于4月下旬登录海淀区招生考试中心网站(www.hdks.gov.cn),查看寄宿制公办学校和民办校名录,同时可于4月28日登录各学校网站查看学校的招生方案。学生报名时须向学校出示五、六年级《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凡报名进入寄宿制学校学习的学生,还需出示本人2015年4月份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的体检证明。为了使招生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区教委制作了《2015年海淀区初中入学收生卡》,于5月22日由小学发到家长手中,招生学校录取时均需使用此卡。
三、填报第二次派位意向的注意事项
为了保证海淀区小学毕业生继续接受义务教育,所有学生均需填写本区域内的中学意向,其中部分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还需填写区教委指定的邻近区域中学意向,若本区域初中学位不足,则参加邻近区域派位。填写意向时要做到不重、不漏。
准备按其他招生方式入学的学生,也必须先按照本招生区域内的中学填写意向。如果学生已被一次派位、特长生、寄宿制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等入学方式录取,将不再参加第二次派位。
四、第二次派位的办法
6月下旬,参加第二次派位的小学毕业生,由计算机按照学生填写的意向顺序进行随机派位。此项工作邀请海淀区委、区政府领导、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学校领导及教师、家长代表参加,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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