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关于2018年北京市户籍外区小学毕业生回丰台区就读初中的通知
各位家长:
为了做好具有丰台区户籍或实际居住在丰台区的本市其他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回丰台区就读初中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位毕业生家长按如下要求做好准备,按时办理。
一、办理时间
2018年5月10、11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二、办理地点
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丰台望园西里4号)
三、携带材料
1.学生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家庭实际居住地证明(需提供父母房屋产权证明);
2.《回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申请表》 (现就读学校打印,加盖学校公章和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四、注意事项
1.现就读学校及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须在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进行转出操作。
2.学生父母须在规定时间,持以上材料到丰台招生考试中心义教办办理审核手续。
咨询电话:63840705
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 义教办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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