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现场考试场地器材设置规范及项目考试规则(试行)提到斜身引体(女)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动作规格及考试操作要求、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及处理规定,详情见下:
斜身引体(女)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
考试使用不同高度或可以调节高度的低单杠。考场要设置不同高度的单杠,供考生选择;单杠下地面要铺设体操垫;秒表和发令哨备用。各区统一向考生提供防滑镁粉,供考生自主选择使用。
斜身引体(女)动作规格及考试操作要求
发出考试信号后,考生双手正握杠,约与肩同宽,站立时杠面高度在考生胸前;两脚前伸蹬地,全脚掌着地,身体保持挺直,两臂与躯干成-5-90度斜悬垂,身体与地面的夹角小于45度;身体从静止开始做屈臂引体,双脚不得移动,下颏要超过横杠上沿,随后,伸臂还原成直臂为完成1次。两次动作间隔超过10秒或单、双手离杠,考试结束。记录考生完成符合标准的动作次数。
每名考生只考1次。考生犯规时,当次动作不计数,但可以继续考试。
斜身引体(女)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及处理规定
1.塌腰、挺腹或臀部上下摆动。
2.身体未保持挺直。
3.下颏未超过横杠上沿。
出现上述情形时,当次动作不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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