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现场考试场地器材设置规范及项目考试规则(试行)提到实心球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动作规格及考试操作要求、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及处理规定,详情见下:
实心球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
投掷区设置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宽4米,长不少于20米,并有明显的区域标志线。场地中设置6分、7分、8分、9分和10分的标识线,标识线长度至少与投掷区同宽,使考生和考务员能够做出清晰的判断。
考试用球重2千克、周长420-780毫米,表面材质防滑。
实心球动作规格及考试操作要求
采用正面双手前掷实心球。发出考试信号后,考生站在投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向前方掷出;球出手前,考生的双脚均不能移动。球出手的同时,一脚可以向前迈一步,但不得触碰或越过投掷线。
测量距离为投掷线后沿至球着地点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以米为单位记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每名考生可以投掷3次,计取最好成绩。
考生犯规时,当次成绩无效;犯规3次无成绩者,只能增加1次机会;仍然犯规者,该项目考试计0分。
实心球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及处理规定
1.投掷过程中,身体任何部位触及投掷线或投掷线前地面。
2.球出手前有助跑动作。
3.投掷过程中双脚同时离地。
出现上述情形时,当次投掷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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