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现场考试场地器材设置规范及项目考试规则(试行)提到原地纵跳摸高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动作规格及考试操作要求、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及处理规定,详情见下:
原地纵跳摸高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
考试场地地面平整、干净、坚实。摸高器设置完毕后,在地面画一条与摸高器正投影重合、长 0.6 米的线段,以该线段为一边,画一个正方形场地,作为起跳区域。
考试使用仪器符合相关标准。
原地纵跳摸高动作规格及考试操作要求
采用原地纵跳。发出考试信号后,考生单手最长手指涂抹标记物,侧对仪器站在考试区域内,脚不能触线,调整好起跳位置后,挺胸直立,直臂上举,大臂贴住耳部,手掌和手指伸直,用最长手指触碰仪器并留痕,作为第一标记,双脚保持不动;然后,原地双脚起跳,用同一手指再次触碰仪器并留痕,作为第二标记,两次标记的距离为本次纵跳成绩。考生起跳后的落地点无区域限制。
每次起跳前必须按要求做好第一标记,起跳后触碰仪器留痕。以厘米为单位记录考试成绩,取整数。每名考生可以跳 3 次,计取最好成绩。考试时不允许穿鞋底有钉的鞋子。
考生犯规时,当次成绩无效;犯规 3 次无成绩者,只能增加 1 次机会;仍然犯规者,该项目考试计 0 分。
原地纵跳摸高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及处理规定
做完第一标记后,起跳前脚部移动。
出现上述情形时,浪费 1 次纵跳机会或当次纵跳成绩无效。
延伸阅读:
点击查看>>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内容汇总
点击查看>>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考核执行时间(新版)
声明:本文信息来源于北京教育考试院,由北京小升初网团队排版编辑,若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