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现场考试场地器材设置规范及项目考试规则(试行)提到立定跳远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动作规格及考试操作要求、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及处理规定,详情见下:
立定跳远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
考试场地长4米、宽2米,设置在沙坑或平坦地面,起跳线色泽明显,起跳区坚实、平坦。测量器具使用钢尺或专用测试仪。如使用专用电子测试仪器,所选仪器符合相关标准。
立定跳远动作规格及考试操作要求
发出考试信号后,考生两脚自然分开,站在起跳线后,原地双脚同时起跳,并落在落地区。丈量起跳线后沿至身体任何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以米为单位记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每名考生可以跳3次,计取最好成绩。考试时不允许穿鞋底有钉的鞋子。
考生犯规时,当次成绩无效;犯规3次无成绩者,只能增加1次机会;仍然犯规者,该项目考试计0分。
立定跳远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及处理规定
1.起跳前,脚步移动或离开地面。
2.起跳前,身体任何部位触及起跳线或线前地面。
3.双脚依次或垫步蹬离地面。
出现上述情形时,当次跳远成绩无效。
延伸阅读:
点击查看>>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内容汇总
点击查看>>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考核执行时间(新版)
声明:本文信息来源于北京教育考试院,由北京小升初网团队排版编辑,若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