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现场考试场地器材设置规范及项目考试规则(试行)提到篮球运球和投篮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动作规格及考试操作要求、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及处理规定,详情见下:
篮球运球和投篮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
考试用篮球架的篮圈高度为3.05米;6号篮球,球内气压符合篮球竞赛规则要求。考场统一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用球,考生不能自带球。
考试场地设置在标准篮球场(28米×15米)的半场内,在三分线的弧顶点、罚球线延长线与三分线的交点分别画三分线的切线,在三分线外与切线相距1.5米处设置起终点线,共设3个(0.05米×2米)。场地设置如图所示:
篮球运球和投篮动作规格及考试操作要求
“运球出发—行进间投篮—运球返回三分线”为一套完整动作组合。每名考生需完成4套完整动作组合,记录考生完成考试的时间。
考生听到考试信号后,自主选择起点位置,持球站在起点线后,做好考试准备。发令后,开始运球,同时开始计时。
考生行进间投篮1次将球投进时,自行接球并运球返回三分线,身体触及或越过三分线,转身继续完成下一个完整动作组合;如果考生行进间投篮未进,必须补篮(最多补两次);第一次补篮进球或补篮两次后,接到球才可以继续运球返回三分线,身体触及或越过三分线,转身继续完成下一套完整动作组合。考生完成最后1次投篮后,自主选择终点,人与球均通过终点,考试结束,计时停止。
考试过程中,考生对球失去控制,但球未出考试场地,可以重新控制球,继续完成考试,计时不停表。
每名考生可以考两次,计取较好成绩。以秒为单位记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数非“0”时进1。
两次考试均犯规无成绩者,只能增加1次考试机会;仍然犯规者,该项目考试计0分。
篮球运球和投篮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及处理规定
1.考试期间,球出考试场地。当次成绩无效。
2.通过终点时,人球分离。当次成绩无效。
3.运球投篮时,出现违例。当次往返无效。
4.补篮时,球未触及篮筐或篮板。当次补篮不计次数,重新补篮。
5.运球折返时,身体未触及或越过三分线。考务员提醒考生运球返回三分线,按规定要求继续考试。
6.往返不足4次。考务员提醒考生继续完成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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