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现场考试场地器材设置规范及项目考试规则(试行)提到健身长拳套路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动作规格及考试操作要求、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及处理规定,详情见下:
(一)考试内容
起势—开步双劈—按掌前推—搂手勾踢—缠腕斩拳—闪身冲拳—弹踢穿顶—掼拳戳脚—闪身砍推—收势
(二)动作规格
以国家审定教材中相应的教学内容描述为准。课程标准及国家审定教材修订后,使用修订教材当年就读初一年级的学生到初三年级考试时,按修订教材的相应内容执行。
(三)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
考试场地设置在平坦的地面上,长 7 米、宽 4 米,标示明显的场地边线和考生起始位置(如图所示)。考场设置安全、合理。有条件的区应该把场地设置在体育馆内。
(四)考试操作要求
考生听到考试信号后,进入考试场地,站在指定的起始位置;听到开始信号后,行抱拳礼开始考试,同时,考务员开始计时,按规定顺序完成动作;动作完成后,面向考务员,行抱拳礼,结束考试。
根据考生完成的动作质量与演练水平评分。考生完成相应动作,得到相应的分值。如出现动作遗漏或错误,考生可以继续考试,但要扣除相应动作的分值和演练水平分数。
每名考生两次考试机会,计取较好成绩。单次考试在 60 秒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考试终止,按 60 秒内完成的动作评分,并扣除相应的演练水平分数。每块考试场地 3 名考务员,独立评分,3 人评分的平均值为考生得分(用四舍五入法取近似数,结果保留 1 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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