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发布了丰台区2021年暑假前小学转学(转入)工作安排,包括办理流程及时间、申请材料、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补充说明,供大家查看。
丰台区2021年暑假前小学转学(转入)工作安排
丰台区2021年暑假前小学转学(转入)办理流程及时间
1.申请公办校:
2021年6月21日上午:小学五年级
6月21日下午:小学四年级
6月22日上午:小学三年级
6月22日下午:小学二年级
6月23日上午:小学一年级
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以上年级为本学期学生所在年级。
超过申请时间的,不予受理。
2.申请民办校:6月22日前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按学校要求提交材料。
3.审核通过的,暑假放假前一周内由转入学校通知。
丰台区2021年暑假前小学转学(转入)申请材料
(一)本市户籍学生
1.跨省转入、外区转入、区内转学
(1)《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见附件);
(2)全家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国外转入
(1)《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见附件);
(2)全家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国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及中文翻译件。
(二)非本市户籍学生
1.跨省转入
(1)租住房屋的
①《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见附件);
②全家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父母双方从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的12月至2021年6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及《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④学生父母从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的12月至2021年6月在丰台区的实际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和税收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
(2)自有住房的
①《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见附件);
②全家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
2.外区转入、区内转学
(1)《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见附件);
(2)全家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按京籍对待
1.跨省转入
(1)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①《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见附件);
②全家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父(母)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
④自有住房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租住房屋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在丰台区的实际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和税收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一方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
①《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见附件);
②全家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继父(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经民政局确认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养父(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民政局颁发的《收养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随军家属
①《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见附件);
②全家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父(母)现役军人证件及复印件;
④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
⑤房产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博士后子女
①《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见附件);
②全家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父或母的《进站函》原件及复印件。
④自有住房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租住房屋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在丰台区的实际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和税收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
(5)华侨子女:相关材料
(6)台胞子女:相关材料
2.外区转入、区内转学
(1)《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见附件);
(2)全家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丰台区2021年暑假前小学转学(转入)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望园西里4号)
咨询电话:6381394763840705
丰台区2021年暑假前小学转学(转入)办理补充说明
1.转学条件详见《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
2.区教委及相关委办局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区教委根据学位情况,在学生户籍地(或居住地)片区或临近片区统筹安排转入学校。
3.家长按转入学校要求提供材料,办理电子学籍流转申请,同时家长向原就读学校申请学籍平台转出审核通过,保证学籍按时调转。自行放弃转入的,小学阶段不再受理转学申请。
4.家长须确保其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交材料不实,则取消学生本次转入资格,小学阶段不再受理转学申请。
5.如家长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还需出示代办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咨询人、办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佩戴医用口罩,通过“北京健康宝”进行扫码登记。对持有“北京健康宝”健康状态为“未见异常”的人员,方可进入指定地点,办理咨询、审核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