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补充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2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通教发[2012]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完善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结合实际,现就2012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做如下补充通知:
一、入学办法
(一)区直小学入学办法
1.在区直小学招生范围内持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房主的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在相应小学登记。其中,非京籍适龄儿童还须持有“五证”和辖区街道办事处(北苑、新华、中仓、玉桥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在京借读证明》。
2.在区直小学招生范围内无固定房产,具有京籍户口的适龄儿童或持有“五证”和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在京借读证明》的非京籍适龄儿童,于6月16、17日到北苑小学、民族小学、东关小学、乔庄小学、司空小学登记。
3.在区直小学招生范围内通过以上方式未登记入学的持有“五证”和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在京借读证明》的非京籍适龄儿童,于8月23、24日到区教委小教科登记。
(二)区直初中入学办法
1.在区直中学招生范围内持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房主的房产证明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生源情况分配入学。其中,非京籍小学毕业生须持有“五证”和辖区街道办事处(北苑、新华、中仓、玉桥街道办事处)或永顺镇政府开具的《在京借读证明》。龙旺庄中学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由永顺镇教委办分配入学。
2.在区直中学招生范围内无固定房产,具有京籍户口的小学毕业生、持有“五证”和辖区街道办事处或永顺镇政府开具的《在京借读证明》的非京籍小学毕业生,于7月4日至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通州三中、北关中学、龙旺庄中学、梨园中学登记入学。
3.在区直中学招生范围内通过上述方式未入学的小学毕业生,于8月23、24日到区教育考试中心登记安排入学。8月27日区教育考试中心通知安排结果。
二、区直中学招生范围内小学包括:东关小学、南关小学、中山街小学、后南仓小学、东方小学、运河小学、官园小学、贡院小学、司空小学、玉桥小学、民族小学、永顺小学、北苑小学、新华学校、永顺镇中心小学、西马庄小学、范庄小学、乔庄小学、发电厂小学。
三、咨询电话:
区教委发展规划科 69540995
区教委小教科 69544639
区教委中教科 69544225
区教育考试中心 51263550-222
宋庄镇教委办 69595042
潞城镇教委办 89582390
西集镇教委办 61511846
漷县镇教委办 80580493
永乐店镇教委办 69569274
于家务乡教委办 80533313
马驹桥镇教委办 60503121
台湖镇教委办 61536591
张家湾镇教委办 69572717
永顺镇教委办 69548230
梨园镇教委办 60524273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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