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推进中小学学区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详情如下所示,供大家查看。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中小学学区制管理的指导意见
京教基一〔2018〕14号
各区教委: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7〕4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学区制管理,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新发展理念,适应北京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对教育的新要求,加大区域教育资源统筹力度,加强校际合作共享,努力办好百姓家门口的学校,让每一名学生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促进首都基础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优质均衡。立足区域实际,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丰富教育供给,增强发展动力,着力解决区域内校际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缩小校际教育差距,整体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坚持资源统筹。统筹协调区域各类教育资源,跨越资源边界,打通资源微循环,盘活优质资源,优化供给方式,健全协同发展机制,搭建共建共享平台,实现区域资源互联互通,不断满足师生多样化发展需求,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益面。
坚持多元共治。注重自上而下的政策制定与自下而上的实践探索相结合,上下联通,多方联动,建立健全多元共治的学区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引导学校、街道(乡镇)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学区建设和管理,协同解决学区发展的实际问题,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学区发展共同体。
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区域实际,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合理规划学区布局,均衡配置教育资源,适度控制发展规模。明确学区职能定位、组织架构和发展目标,适应区域教育需求和资源条件,发挥学区优势,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
坚持创新开放。本着有利于统筹教育资源、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有利于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原则,探索学区制改革的新模式,开拓区域优质资源扩增新路径,创新学区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总体目标
深化中小学学区制改革,加大教育资源的统筹力度,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校际、区域差距进一步缩小,区域教育共建共治共享的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得到更好保障,社会参与支持教育的渠道更加通畅,以学区为依托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格局逐步形成,区域教育教学质量和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整体提高。
四、主要任务
(一)合理划分学区范围
依据行政区划、适龄人口等因素,遵循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分布等原则,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合理规划生源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学区划分应统筹兼顾,相对稳定。根据地区生源需求和教育发展需要,统筹各学校、各学段资源要素,编制发展规划,科学预测学区教育规模,加强发展趋势研判,积极调控供需平衡,促进区域教育平稳有序发展。
(二)完善学区治理体系
结合区域实际加强学区建设,探索构建多元共治的学区发展模式。完善学区治理结构,通过建立学区管委会、理事会等组织形式,组织协调学区、学校、家庭、社区以及社会力量代表共同参与学区建设与管理。完善学区协调机制。通过协议、协商等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各方教育责任共担、发展利益共享。完善学区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健全依法、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积极调动各方参与学区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形成多元主体协商共治和多方协同育人的区域教育发展新格局。
(三)健全学区管理机制
明确学区定位,履行学区职能。合理设置学区人员岗位和工作职责,健全完善“设置合理、目标明确、职责清晰、运行协调、保障有力”的学区化管理体制机制。着重发挥学区在服务入学升学、促进资源共享、搭建发展平台、完善治理体系等方面的职能优势,不断提升学区管理水平和服务保障水平。加强对学区的管理、指导和保障,探索对学区发展的评价考核办法,激励学区在统筹资源、综合治理、促进优质均衡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四)统筹学区资源供给
统筹协调学区内外教育资源,建立学区资源共建共享平台,丰富拓展教育资源,搭建学区信息资源平台,精准对接学区内各校资源需求与供给,最大限度提高学区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以教育资源整合、融通、共享带动学校和学区提升发展。
(五)搭建学区发展平台
在尊重学区内中小学校自主办学的基础上,发挥学区优势,拓宽发展平台,增加发展机会,营造发展氛围。鼓励学区内各校加强校际协同合作,融通教育资源,贯通人才培养,促进干部教师交流。搭建教育教学交流平台,组织开展课程教学研讨、教师教科研训活动;搭建学生学习成长平台,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和综合素质发展交流展示活动,促进师生增强实际获得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内涵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党对学区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办学方向,加强学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区的业务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学区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和规范学区发展。加强对学区发展的督导评价,注重效果评估和成果宣传,促其持续健康发展。
(二)政策保障
研究制定学区制管理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学区人力资源,探索建立干部教师合理流动机制和绩效考评制度。对学区兼职干部教师和在学区内跨校任职任教的干部教师,依据中小学教师绩效奖励激励办法,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予以奖励激励。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考核办法,对在学区内跨校任职任教并取得良好业绩的干部教师,给予优先考虑。
(三)经费保障
加强对学区条件保障、资源建设、人员培训、活动开展等方面经费支持。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编制学区基本运行和业务发展经费预算,将学区建设经费纳入区级预算管理,保障学区发展所需的经费投入。同时,加强绩效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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