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2021年昌平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意见)发布,提到2021昌平小升初入学条件,详情如下,供2021、2022昌平小升初家长查看。
具有昌平区学籍的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学籍在本市不在昌平区,但学生与其父母至少一方的户籍在昌平区或法定监护人在昌平区具有本人合法房产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需要在我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均须登录初中入学服务平台参加信息采集。
学籍在本市不在昌平区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昌平区就读初中,经审核合格同意的,参加派位入学。
具有昌平区学籍的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需在昌平区接受初中教育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其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本区实际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申请民办学校就读的,通过审核后取得《在京就读证明(民办学校)》;申请公办学校就读的,通过审核后由区联合复审小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取得《在京就读证明(公办学校)》。经审核通过的小学毕业生按《在京就读证明》类别,到民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报名直升或派位入学。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办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含区级)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