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十一学校龙樾实验中学关于文龙家园业主子女初中入学工作的通告内容如下,供2019海淀小升初家长参考查看。
各位文龙家园业主:
您好。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海教发〔2018〕9号)文件中,关于“自2019年1月1日起,在海淀区新登记并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用于申请入学的,将不再对应一所学校”的政策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在海淀区新登记并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文龙家园业主在初中入学时将不再对应北京市十一学校龙樾实验中学一所学校,请各位业主周知。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十一学校龙樾实验中学
2018年12月17日
声明:本文信息来源于十一学校龙樾实验中学,由北京小升初网团队(微信公众号搜索:北京小升初网)排版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