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2023年初中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已出,提到初中入学工作有关政策、相关工作要求,供2023/2024怀柔小升初家长查看。
一、初中入学工作有关政策
(一)小学毕业生按规定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区升入初中,也可以申请回户籍所在区或随其父母迁入新住址所在区升入初中。非本市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符合入学条件的也可在本区就读。学生必须按照招生学校要求的时间办理相应的入学手续。
(二)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建立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优先保障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在公平、包容的环境中接受适宜的教育。
(三)具有本市非怀柔区户籍无房家庭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须按《怀柔区2023年本市非本区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审核实施细则》执行,审核通过后,按照实际承租居住地免试就近升入镇乡中学就读。
(四)在怀柔区各小学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因父母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须按照《怀柔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进行材料审核。
(五)各镇乡的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所在地中学就读。
1.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1)琉璃庙镇中心小学毕业生自愿选择到汤河口中学、首师大附属红螺寺中学、第二中学或其他镇乡中学入学。
(2)怀北学校毕业生到首师大附属红螺寺中学、第二中学或其他镇乡中学入学。
(3)张各长小学毕业生到第五中学或其他镇乡中学入学。
(4)中关村一小怀柔分校具有连续4年及以上学籍且有寄宿要求的小学毕业生,到北京市第一〇一中学怀柔分校入学(2023年起,北京市第一〇一中学怀柔分校不再接收中关村一小怀柔分校非雁栖镇户籍的毕业生对口直升)。其他本市户籍毕业生到首都师范大学附属红螺寺中学或第二中学入学。
(5)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怀柔分校具有连续4年及以上学籍且有寄宿要求的小学毕业生,到北京市第一〇一中学怀柔分校入学,其他本市户籍毕业生按城区或镇乡初中入学原则执行。
2.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琉璃庙镇中心小学、怀北学校、张各长小学、中关村一小怀柔分校和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怀柔分校毕业生就近升入镇乡中学。
(六)城区初中入学。
1.登记入学。父母名下住房在学校招生范围之内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可直接登记入学,登记时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各校登记入学的范围如下:
(1)第三中学:府前东街以北、滨湖南街以北、北斜街以东、北至北大街以东地区;北大街以北、富乐大街以南、西起红螺路以东地区和大屯行政村。
(2)第五中学:龙山街道所属府前街、府前东街延伸向东至城区东边界以南地区(南至城区南边界),开放路东开利园小区、美丽家园小区,东关一区、二区和丽湖嘉园小区,石厂行政村。
(3)首都师范大学附属红螺寺中学:滨湖北街以北、北大街以南、北斜街以西地区;湖光中街以北、青春路及红螺路以西;富乐大街以北、大中富乐、刘各长行政村和郭家坞小学的毕业生。
(4)第二中学:湖光中街以南、府前街以北、青春路以西;府前街以北、滨湖南街以南、迎宾路以西地区。
(七)派位入学。
城区小学登记入学之外的毕业生,进行电脑派位(城区小学非本市户籍和本区在城区无房的毕业生,根据城区初中学位情况,进行派位入学。城区中学学位不足时,通过派位方式到其他镇乡中学就读)。
(八)北京市怀柔区第一中学入学方式。
凡是符合第三中学、第五中学、首都师范大学附属红螺寺中学、第二中学登记入学条件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派位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按原登记入学方式录取。
(九)北京市第一〇一中学怀柔分校为公办寄宿制学校,招收学生全部住宿,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入学。
1.对口直升的寄宿制入学。中关村一小怀柔分校和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怀柔分校具有本市户籍且连续4年及以上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直接登记入学(2023年起,北京市第一〇一中学怀柔分校不再接收中关村一小怀柔分校非雁栖镇户籍的毕业生对口直升)。
2.面向以下学校的寄宿制入学。除接收对口直升的学生外,面向以下学校计划招收寄宿制学生。招生对象为: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实验小学、怀柔镇中心小学(含分校)、第六小学、怀北学校、北房镇中心小学(含分校)、五一小学怀柔分校、庙城学校(含分校)、桥梓镇中心小学(含分校)、茶坞铁路小学具有本市户籍且有寄宿要求的小学毕业生。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需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以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的原件为准)。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派位录取。
3.招收区教委协调保障到该校的区级以上引进人才子女,科学城科研院所、怀柔区“亲清管家”企业引进的中高级人才子女入学。
(十)民办学校入学。符合在怀柔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升入本区内民办学校(北京怀柔青苗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区教委负责统筹初中入学工作,制定初中入学实施方案,科学规划“免试就近入学”招生范围,确保每一名小学毕业生接受初中教育。
(二)建立区教委和学校两级宣传体系,积极宣传市、区两级初中入学有关政策。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和张榜公示的形式,把初中入学的资格、区域划分、计划编制、具体的操作方法宣传到每一名学生和家长。设置专人负责信访工作,设立咨询电话,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解释工作。
(三)严格学籍管理,严禁非正常录取和接收新生,建立良好的招生信度,保证各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中学入学招生办公室电话:69622278;地址:怀柔区教育考试中心(怀柔区第四幼儿园南,迎宾北路7号)。咨询电话69641149、6962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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