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市中小学生定向越野比赛规程已出,北京小升初网特将其分享给大家,供学生家长查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中小学体育运动协会
中国地质大学附属中学
三、执行单位
北京市定向运动协会
四、协办单位
北京乐恩嘉业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世界公园定向运动组织(PWT)
五、竞赛时间地点
10月26日(星期六),地点待定。
六、竞赛分组及项目
(一)短距离赛
1.小学组
⑴小学男子乙组、小学女子乙组(200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生)
⑵小学男子甲组、小学女子甲组(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小学生)
2.初中组
⑴初中男子乙组、初中女子乙组(200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学生)
⑵初中男子甲组、初中女子甲组(200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初中学生)
3.高中组
⑴高中男子乙组、高中女子乙组(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高中学生)
⑵高中男子甲组、高中女子甲组(200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高中学生)
七、参加办法
(一)以中小学校或校外教育单位(少年宫、科技馆、俱乐部、活动中心等社会团体)组队参赛。
(二)运动员只能代表学籍所在校或一个校外教育单位参赛。不能跨区跨校(单位)参赛。
(三)各参赛单位必须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
(四)各报名单位每组别限报1队,每队6名队员。
(五)运动员不能跨组别参赛。
(六)禁止使用违禁药物。
八、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具有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遵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文化学习成绩合格,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合本项运动要求者。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徒步定向运动竞赛规则(2016)》。
(二)运动员凭大会统一印制的参赛证参加比赛,比赛当天检录时查验证件。
(三)运动员出发方式出发顺序由组委会决定。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佩带规定的号码布,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比赛。
(五)比赛途中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完成竞赛时,可自行退赛,退赛后应尽快向终点裁判报告并及时交回比赛用图。
(六)比赛之前,如运动员因故退赛,教练员或领队应向终点裁判组递交书面报告。
十、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一)单项成绩:
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短距离赛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报名人数不足8人(含8人)减1录取。前8名获奖选手将获得名次证书,其他成绩优秀选手可获得等级证书,等级证书获奖比例待后续通知。
(二)团体成绩:按团体总分各组别分别录取前8名(统计各队各组别个人短距离赛6名选手有效成绩)。
十一、报名办法
(一)以运动员学籍所在学校或校外教育单位统一报名。
(二)报名办法:小学组、中学组均采取电子版报名表预报名、纸质报名表现场报名的方法。请于2019年10月9日18时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北京市定向运动协会邮箱bjsdxydxh@163.com。2019年10月16日第一次领队会时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交下列材料:纸质报名表、运动员比赛当日登山及户外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单复印件、运动员参赛证、运动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北京市中小学生学籍卡。
报名表和运动员参赛证在中小学体协网站(网址:www.bjzxxtx.com)下载。请将电子版报名表填好后打印成纸质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和医务章。运动员参赛证下载后,完整填写各项内容并粘贴照片,照片骑缝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处罚规定
下列情况之一者,成绩无效或取消比赛资格:
(一)参赛队员在非本人比赛时段进入比赛区内;
(二)接受别人帮助或为别人提供帮助(指路、找点商量等);
(三)比赛中使用交通工具或携带通讯工具;
(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等提前进入比赛场地;
(五)比赛前未按规定在指定区域集合;
(六)运动员迟到或未按比赛顺序而进入出发点;
(七)比赛过程丢失指卡;蓄意损坏点标、点签和其它比赛设施场地;
(八)故意在比赛中与同组选手同路或跟进;
(九)比赛超时,即距最后一名运动员出发一定时间(总裁判长确定);
(十)其它违反比赛规则的行为(教练员、领队进入赛场、比赛时进行指导等);
(十一)参赛队员资格不符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比赛的成绩、对参赛单位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单位下届比赛资格。
十三、器材
(一)指北针、定向服、定向鞋由参赛运动员自备。
(二)竞赛器材为IOF(国际定向运动联合会)认证的Learnjoy乐嘉定向计时系统,由大会提供,参赛单位无需交纳指卡押金。比赛器材如有损坏或丢失,按大会规定进行赔偿。
十四、领队会时间及地点
(一)第一次领队会
2019年10月16日(星期三)上午9:00在中国地质大学附属中学交报名表,10:00召开领队会。免责声明(见附件1)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领队会时交至组委会。
(二)第二次领队会
2019年10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在中国地质大学附属中学召开(公布比赛场地及技术信息。领取号码布、电子指卡、秩序册等)。
十五、安全管理要求
(一)参赛单位要认真履行参赛运动员安全管理的职责。做好参赛运动员的健康审核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运动员身体健康,安全参赛无事故。
(二)参赛单位需自行为参赛运动员办理登山及户外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应含定向运动),如发生意外安全事故,有关赔偿由参赛单位负责与保险公司协调解决。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不承担参赛运动员发生的伤害、医疗、交通等任何责任及费用。
十七、申诉
比赛中如遇争议,领队或教练及时向相关裁判长口头提出,裁判长裁决后如仍有异议,须在裁判长裁决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书面申诉必须由领队签字。
十八、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体协办公室 58076850
赵新明(报名咨询)13661020428
刘 洋(竞赛技术)1381017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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