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门头沟非京籍五证审核流程,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各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审核“五证”,审核程序如下:
(一)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核申请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五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审核申请。
(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统筹“五证”审核工作。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1.在门头沟区务工就业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由区人力社保、工商部门分别审核,签有劳动合同的由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法定代表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工商部门审核。
2.在门头沟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由区住建、国土部门审核。
3.在门头沟区暂住证由公安部门进行审核。
4.全家户口簿由公安、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超龄儿童少年是否已在原籍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5.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反馈审核结果
申请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在规定时间内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开具在京就读证明,并在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或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上进行确认。
2016年门头沟非京籍五证审核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