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东城小升初非京籍实际居住证明审核标准如下所示,供北京小升初家长查看。
在东城区实际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应提供东城规土分局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单独承租房屋的,租房时间应不晚于2017年11月1日并提供在有效期内规范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及半年以上出租房屋完税证明(完税证明需2018年4月30日前开具并满足租房时间应不晚于2017年11月1日要求)。以上证明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
凡租住受雇单位直管公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及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工作时间应不晚于2017年11月1日(工作证明开具单位应与签署劳动合同单位一致)。
租住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地下室、过道房、车库房、违法建筑(违规开墙打洞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等开具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审核条件。
2018年起,东城区教委将对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地址及适龄儿童就读学校实施记录,自该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