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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石景山小升初非京籍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2018-04-28 09:50|编辑: 苗子|阅读: 1686

摘要

2018年石景山小升初非京籍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已出,北京小升初网特将其分享给大家,供关注石景山初中入学的北京小升初家长了解。

2018年石景山小升初非京籍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如下所示,供北京小升初家长查看。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须提供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及在京缴纳社保证明。

在京缴纳社保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

1.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提供2018年5月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2.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社保自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在京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不含补缴),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其中,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石景山区内租住房屋的,须一方自2018年1月起在石景山区连续缴纳社保。

在京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在京聘用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为在有效期内的规范合同。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有效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

以上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所提供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且经营地房屋应为合法建筑(已实施拆迁、拆违建筑或待拆迁、拆违建筑无效)。

已获得我区入学就读资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如有中断,将对其子女未来在我区升入初中产生影响。

石景山区2018年小升初入学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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