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2018年小升初政策已经出台,以下是符合在石景山区小升初入学条件说明,关注石景山区小升初的家长可以了解下。
1、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对口入学和计算机派位相结合的办法进入初中学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鼓励学生按自愿原则对口直升一般初中。
2、具有本市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持户口簿)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监护人持有的房屋产权证)就近入学。
3、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的适龄子女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须符合在我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已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合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我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可在学区内通过计算机派位入学;
4、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合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土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父(或母)为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以及持有政府人事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各类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按本市户口口对待在小学入学工作中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石景山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进行统一资格审核、认定;
5、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6、对持有烈士子女、合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应给予照顾。
7、经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的外地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公办或民办中小学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