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平谷区小升初政策具体内容如下所示,供2019年北京小升初、2020年北京小升初家长查看。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具有平谷区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平谷区的小学毕业生,须按照区教委统一划定的服务片,依据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登记入学。
(1)农村地区。采取就近登记入学方式,依据“初中入学登记表”信息升入对口初中校。
农村地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于户籍或居住地变更,需要到户籍或居住地初中校登记入学的,需将家庭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审核后交到所在学区,学区将符合条件学生的相关材料交考试中心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户籍或居住地登记入学。
(2)城关地区。采取就近登记入学方式,按照统一划定的服务片,依据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和招生校共同组织实施。
(3)回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升入初中。5月6—10日完成申请、审核、登记工作。家长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学籍所在小学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学校在初中入学系统上提交转出申请,然后打印申请表,家长持申请表、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再到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招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原学籍所在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平谷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平谷区接受义务教育的, 应按规定时间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基本信息登记,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平谷区务工就业证明、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证明证件,于5月6日-3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到居住地辖区内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按规定时间将申请人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区联合审核现场。联审合格后,家长自行打印信息采集表,并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
(四)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五)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