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市学籍且已在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标准是什么?各证件审核细则如下:
(一)在朝阳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审核标准:合法有效且加盖在京(至少一方在朝阳区)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劳动合同须于2018年11月1日前签订,至2019年5月1日须满6个月,社会保险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至2019年5月1日须连续按月缴纳6个月,需提供入学当年3月份前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且至少一方在朝阳区缴纳,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补缴的不算连续按月缴费。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审核标准:在朝阳区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在工商部门打印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经营者为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其成为经营者的时间及成立日期须在2018年11月1日前,至2019年5月1日须满6个月,状态处于开业,注册地址在朝阳区,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审核标准:在朝阳区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可利用法人一证通登陆“北京市企业登记信息材料查询服务系统”打印或在工商部门打印),法定代表人为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其成为法定代表人的时间及成立日期须在2018年11月1日前,至2019年5月1日须满6个月,状态处于开业,注册地址在朝阳区,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4.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审核标准: 在朝阳区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 “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可利用法人一证通登陆“北京市企业登记信息材料查询服务系统”打印或在工商部门打印),投资人为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其成为投资人的时间及成立日期须在2018年11月1日前,至2019年5月1日须满6个月,状态处于开业,注册地址在朝阳区,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上述标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双方工作单位均应在京且至少一方在朝阳区(社会保险至少一方在朝阳区缴纳)。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为个体工商户的,双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均应在朝阳区。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为法定代表人的,双方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均应在朝阳区。
4.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双方作为投资人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均应在朝阳区。
5.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其工作单位应在朝阳区(社会保险在朝阳区缴纳);另一方为个体工商户的,其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应在朝阳区。
6.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其工作单位应在朝阳区(社会保险在朝阳区缴纳);另一方为法定代表人的,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应在朝阳区。
7.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其工作单位应在朝阳区(社会保险在朝阳区缴纳);另一方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其作为投资人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应在朝阳区。
8.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为个体工商户的,其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应在朝阳区;另一方为法定代表人的,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应在朝阳区。
9.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为个体工商户的,其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应在朝阳区;另一方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其作为投资人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应在朝阳区。
10.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为法定代表人的,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应在朝阳区;另一方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其作为投资人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应在朝阳区。
(二)在朝阳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的审核标准:国土部门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且房屋(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为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有,与其他人共有的不属于自有住房。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房屋的审核标准: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发票、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等)和房主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学生的安全,且提供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房屋租赁合同须于2018年11月1日前签订,至2019年5月1日须满6个月,租赁房屋《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租赁期限至2019年5月1日须满6个月。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和国土部门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须于2018年11月1日前开始,至2019年5月1日须满6个月。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商业用房、小产权房、人防空间、非合法建筑等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等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朝阳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上述标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朝阳区拥有自有住房。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朝阳区合法租住房屋。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学生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保持一致。
(四)在朝阳区办理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审核标准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于2018年11月1日前在朝阳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流管站)登记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
2.北京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地址与在朝阳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信息为机打,涂改无效。
4.北京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连续持证时间至2019年5月1日须满6个月。
注:申请在朝阳区进行初中入学登记的学生必须同时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全国学籍号。
声明:本文内容综合整理自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由北京小升初网团队排版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