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2024年寒假前初中转学(转入)工作安排已出,包括办理年级及申请时间、反馈时间及方式、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等,随北京小升初网苗子了解一下:
2024年寒假前初中转学(转入)工作采取线上申请方式,具体办理办法如下:
一、申请方式及时间
1.申请公办校:家长在2023年12月15 日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成功后,请注意关注邮箱回复内容。
年级 | 邮箱 |
八年级 | ftxj203@126.com |
2.申请民办校:2023年12月19 日前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按学校要求提交材料,材料不用发送到上述邮箱。
二、反馈时间及方式
1.审核通过的
寒假放假前一周内,由接收学校电话通知家长。
2.审核不通过的
申请公办校的:2023年12月27 日前通过邮箱反馈。
申请民办校的:由民办校反馈。
三、所需提交材料
(一)本市户籍学生
1.跨省转入、国外转入
(1)《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2)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3)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若无可不提供);
国外转入的,还需提供国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2.外区转入、区内转学
(1)《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2)学生父母是户主的: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
学生父母不是户主的:学生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父或母页(与学生同一户口簿父母其中之一)、学生本人页;
(3)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4)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二)非本市户籍学生
1.跨省转入
(1)自有住房的
根据市教委转入审核要求及《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出具的《在京就读批准书》,详见《跨省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初中生到街镇审核相关提示》;
学生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八年级学生,父母双方自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的在京劳动合同(法人的为营业执照);
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2)租住房屋的
根据市教委转入审核要求及《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出具的《在京就读批准书》,详见《跨省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初中生到街镇审核相关提示》;
《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学生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八年级学生,父母双方自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的在京劳动合同(法人的为营业执照)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其中一方全部在丰台区缴纳,纸质材料提供到2023年10月);
八年级学生,父母自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在丰台区实际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税收缴款书;
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2.外区转入、区内转学
(1)根据市教委转入审核要求及《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外区转入学生需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出具《在京就读批准书》,详见《外区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初中生到街镇审核相关提示》;
(2)《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3)学生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4)八年级学生,父母双方自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的在京劳动合同(法人的为营业执照);
(5)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6)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三)按本市户籍对待
1.跨省转入
(1)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
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自有住房的,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租住房屋的,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在丰台区实际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和税收缴款书。
(2)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
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父(母)现役军人证件;
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2019年5月版);
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或军产房证明和实际居住材料。
(3)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
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京籍父(母)户口簿首页、父(母)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继父(母)的,还需提供有关学生抚养权归属的法院判决书或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养父(母)的,还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
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
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4)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学生父(母)《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和北京人才工作网验证截图。确认单附子女信息,居住地址与住房材料地址一致;
自有住房的,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租住房屋的,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在丰台区实 际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和税收缴款书;持证人2023年10月丰台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且缴纳社保单位与工作居住证上的聘用单位一致。
(5)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
区台办/区侨务部门出具的在京就读证明;
学生身份证明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台湾转入的,还需提供台湾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
国外转入的,还需提供国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2.外区转入、区内转学
(1)《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2)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3)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其中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父(母)《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和北京人才工作网验证截图。确认单须附子女信息,居住地址与住房材料地址一致。
四、提交材料格式
1.《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家长下载填写信息后打印,手工抄写承诺并签字后拍照,图片以“学生姓名+登记表”命名。
2.其他材料拍摄原件,文件以“学生姓名+材料名称”命名。
3.将所有图片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现年级+学生姓名+本市(或非本市、或按本市)+跨省(或外区、 或区内、或国外)+手机号”命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4.所有拍摄照片JPEG格式,必须清晰完整。
五、说明及要求
1.转学条件详见《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
2.家长向拟转出学校申请转出,获取学生全国学籍号或北京教育ID号,填写《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3.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区教委及相关委办局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区教委根据学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所在片区或邻近片区统筹安排转入学校。
自行放弃转入的,初中阶段不再受理转学申请。
4.家长按转入学校要求提供材料,办理电子学籍流转,同时家长向转出学校及其上级学籍管理部门申请在学籍平台转出信息审核通过,确保学籍调转成功。
5.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新建商品房,需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含首页、房主页、地址页、时间页、签字页),购房发票和实际居住材料。
6.家长须确保其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交材料不实,则取消学生本次转入资格,初中阶段不再受理转学申请。
7.咨询电话:中学6381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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