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顺义小升初非京籍学生入学政策如下:
入学条件:
1.下列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的博士后人员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人员子女、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子女、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件的随军子女。
2.初中入学条件:凡在顺义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顺义区接受初中教育;凡在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需要在顺义区接受初中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非本市户籍证明证件,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持在京就读证明,可在顺义区初中入学。
入学方式:
(1)本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入学
城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协调到有学位的初中入学;农村小学毕业或在农村居住的学生到对应初中入学。
(2)外省市小学毕业的学生入学
符合顺义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学生持在京就读证明、小学毕业证明及原毕业小学学籍信息等材料到初中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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