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时间安排
北京市中小学生的三好评选时间,在小学阶段,通常分为三次。第一次评选在四年级末或五年级初,评选四年级的区三好;第二次评选在五年级末或六年级初,评选五年级的区三好;第三次评选在六年级第二学期,部分学校在三月份评选六年级的区三好,同时也会评选市三好。
二、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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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优良
-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 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 积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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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成绩
- 学习兴趣广泛,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善于提问,乐于探索,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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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健康
- 身心健康,开朗乐群,不怕困难。
- 体育课成绩优良,市三好要求体育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区三好要求达到良好等级。
三、评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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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推荐
-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以自荐或由老师及同学推荐作为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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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评选
- 在班主任的组织下,学生对候选人进行投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并将投票情况上报学生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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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公示
- 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校务会结合学生和教师的意见,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三天后,上报区县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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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评选
- 只有连续三年当选区三好的学生,才能有资格参选市三好。区县教委审核后,报市教委审核备案,全市统一评选。
通过以上介绍,相信家长和学生们对北京中小学生的三好评选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希望每位同学都能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