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调整情况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2024年11月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其中春节、劳动节各增加1天。据此对放假调休原则作进一步优化完善,形成了如下的放假安排。
二、具体放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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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
- 放假时间:2025年1月1日(周三),共1天。
- 调休安排:不调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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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
- 放假时间:2025年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025年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共8天。
- 调休安排:1月26日(周日)和2月8日(周六)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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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
- 放假时间:2025年4月4日(周五)至2025年4月6日(周日),共3天。
- 调休安排:无调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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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节
- 放假时间:2025年5月1日(周四)至2025年5月5日(周一),共5天。
- 调休安排:4月27日(周日)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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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
- 放假时间:2025年5月31日(周六)至2025年6月2日(周一),共3天。
- 调休安排:无调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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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中秋节
- 放假时间:2025年10月1日(周三)至2025年10月8日(周三),共8天。
- 调休安排:9月28日(周日)和10月11日(周六)上班。
三、注意事项
-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 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此次放假调休安排充分考虑了公众的需求和实际情况,旨在为大家提供一个更加宽松和愉快的假期环境。希望大家能够充分利用假期时间,休息调整,与家人共度美好时光,同时也为接下来的工作和生活积蓄力量。
以上放假调休安排来源于国务院办公厅的正式通知,请广大市民和企事业单位严格遵守,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信息,请查阅相关官方渠道或咨询有关部门。祝大家度过一个愉快、安全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