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户籍学生入学条件
- 完成小学教育:学生需已完成小学教育,具备升入初中的基本学历条件。
- 按区教委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入学:
- 学生需按照房山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由法定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所对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 对于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的本区小学毕业生,当报名人数小于招生人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人数时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 未被单校划片录取的本区小学毕业生,以及无对应初中学校的本区小学毕业生,将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 特定身份认定:
- 包括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
- 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也按照本市户籍对待。
- 入学手续:
- 这类学生需根据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办理入学手续。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 在房山区工作或居住:
-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房山区工作或居住,需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可申请在房山区入学。
- 入学资格审核:
- 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房山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材料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参加入学资格审核。
- 通过审核后,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由乡镇(街道)报区教委协调解决。
四、其他注意事项
-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 残疾儿童少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学。
- 民办学校招生:
-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区级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 家长可根据需求自行联系民办学校,但需注意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等。
- 政策变化与关注:
- 请注意,每年的入学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家长需及时关注房山区教委或相关部门的官方通知和公告,以确保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综上所述,参加2024年房山区小升初需要满足的条件主要包括本市户籍学生入学条件、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家长需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和入学政策的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和规划。